709家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情况通报

来源: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   2023-02-07 15:30:42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情况的通报,按照检测参数统计,共有709家次机构参加能力验证,覆盖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建筑材料、环境保护、电子电器等重点领域。有5家次机构未按照规定参加相应能力验证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情况的通报


(资料图片)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检验检测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服务型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促进行业质量提升,根据《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组织开展了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能力验证项目设置

本年度能力验证共设“食品接触用纸中重金属铅含量的测定”等10个项目,涉及14项检测参数,分别委托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等12家技术机构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参加范围为获得上海市相关项目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承担我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的相关检测机构。按照检测参数统计,共有709家次机构参加能力验证,覆盖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建筑材料、环境保护、电子电器等重点领域。有5家次机构未按照规定参加相应能力验证项目。

二、能力验证评定结果

能力验证评定结果分为“满意”“可疑”“不满意”。经统计,评定结果为“满意”的机构共648家次,满意率为91.4%;评定结果为“可疑”的18家次,可疑率为2.5%;评定结果为“不满意”的有43家次,不满意率为6.1%。

评定结果为“可疑”“不满意”的参加机构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并由各项目承担单位通过补测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确认。

能力验证统计情况及各参加机构评定结果参见附件。

三、现场核查情况

我局对参加机构相关项目参数的资质认定能力保持情况和检验检测过程的规范性组织开展了现场技术核查,按照随机原则,合计抽查142家次,核查内容包括检测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检测方法、原始记录、质量控制、结果报告等7个方面。

经过现场核查,共发现228个问题,主要包括场所和环境设施不符合要求、仪器设备管理存在漏洞、人员能力不足、检验检测方法偏离、原始记录信息不全面、质量控制不到位和管理体系运作不规范等,并要求相关机构进行整改。

四、技术帮扶开展情况

为加强助企纾困,寓服务于监管之中,通过能力验证切实帮助检验检测机构提升能力水平,我局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对能力验证评定结果为“可疑”“不满意”以及现场核查存在不符合项的机构开展了技术帮扶。通过召开技术分析交流会、现场核查、实地指导、视频交流等方式,向被帮扶机构提供“一对一”技术分享、经验交流与作业指导,帮助机构查找结果偏离的原因,分析检测过程、人员能力、设备能力、质量管理的薄弱点,研究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有效帮扶机构提高整改补测通过率。

五、结果处理意见

根据《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能力验证评定结果为“满意”的参加机构,且相关项目参数所涉及的人员、仪器设备、环境设施、检验检测依据等能力条件未发生显著变化的,在2年内可以免于该项目参数的本市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二)能力验证评定结果为“可疑”“不满意”的参加机构,经整改后通过的,自收到我局整改确认通知书之日起可恢复对外出具相关项目参数的具有社会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三)未按照规定参加能力验证(名单见附件3),或者整改仍然不通过的参加机构,即日起应当取消其相关项目参数的资质认定能力,不得对外出具相关项目参数的具有社会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四)对于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参加机构应当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纠正措施自行整改,并保存相关整改记录,后续监督检查时作为重点核查内容。

(五)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委托、授权或者指定检验检测任务时,应当优先选择能力验证评定结果为“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对评定结果为“可疑”“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予以限制。

(六)各区市场监管局应当落实属地化监管职责,对未按照规定参加能力验证,现场核查发现问题较多,以及能力验证评定结果为“可疑”“不满意”的参加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跟踪检查。

附件:

1.2022年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评定结果统计表

2.未按规定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3.能力验证评定结果为“可疑”“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4.能力验证评定结果为“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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