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用户侧储能项目设备及运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300022001585703)
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用户侧储能项目设备及运维(招标编号:CG0300022001585703),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用户侧储能项目设备及运维
1.2.招标编号:CG0300022001585703
1.3.招标人: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采购模式:框架
1.6.项目类别:货物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1.10.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说明:
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包,存在6名中标人,第一名中标人、第二名中标人、第三名中标人、第四名中标人、第五名中标人、第六名中标人。中标比例初步按照25%,20%,18%,15%,12%,10%确定。标的概算金额为储能设备(不含电池单体)及第一年运维预计采购金额。电池单体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储能电池单体框架》招标结果共同采购,中标人负责与电池单体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招标人根据共同采购电池单体实际采购费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结算。
项目订单分配原则如下:
(1)招标人自主开发的储能客户订单分配方式
招标人自主开发的储能客户订单,原则上按中标比例分给各中标人。因每个储能项目规模不确定,各中标人实际分配比例与中标比例可能存在偏差的情况。招标人自主开发的储能客户订单占用标的总金额。
(2)中标人提供的储能客户合作项目分配原则:
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60天进行第一期订单分配。每个中标人第一期可分配金额为标的总金额*中标比例。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中标比例的储能客户合作订单和项目实施方案,合作订单和项目实施方案需经招标方审定,以招标方与储能客户签订了正式合同为准。每个中标人分配订单不超过该中标人当期可分配金额,若中标人当期提供合作订单超出该中标人当期可分配金额,则只按当期可分配金额将订单分配给该中标人。若某中标人提供的单个项目较大、超出当期可分配金额时,可将该中标人当期可分配金额累计到下一期,直到累计可分配金额达到项目金额后将项目订单分配给该中标人。若第一期订单分配完毕后(含招标人自主开发的订单及中标人提供的合作订单),总订单金额已达到标的预估金额,即终止本框架合同;若总订单金额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则将剩余标的总金额按中标比例分配给所有中标人,作为第二期的可分配金额。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120天进行第二期订单分配。每个中标人第二期可分配金额为第一期剩余标的总金额*中标比例。每个中标人分配订单不超过该中标人当期可分配金额。
若第一、二期总订单金额已达到标的预估金额,即终止本框架合同;否则将剩余标的总金额按中标比例分配给所有中标人,作为第三期的可分配金额。
③以此类推,每60天进行一次订单分配,直至标的总金额分配完毕。因每个储能项目规模不确定,各中标人实际分配比例与中标比例可能存在偏差的情况。订单分配方法示例: